前天在有線電視的娛樂新聞台看到一個訪問,被訪者是鄺美雲小姐,內容簡短但令我永世難忘,她說:『.............遲D阿Cash會出書,所得收入用o黎捐去四川......』我聽後十分震撼,因為她不是說為她的愛犬出書,而是她的愛犬將會出書!
可能是我雞蛋裡挑骨頭......
可能是我對她愛狗的瘋狂態度出了成見......
可能這篇文章會令我被狗主罵個狗血淋頭.......
但我還是想寫下去!
童年時在電視節目中,看到以''前衛''見稱的周啟邦伉儷常抱著他們的愛犬亮相,他們穿白,愛犬也穿白;他們穿黃,愛犬也穿黃.......一次,他們穿上至愛的粉紅服式,愛犬當然也是粉紅,但絕配的並非牠的服色,而是牠的毛色! 沒錯! 他們把那心愛的貴婦犬染上粉紅色! 對於他們的行為,當年的評語是『笑死人』、『有無搞錯』、『痴線』.......
今天,鄺美雲小姐的愛犬穿名牌、皈依佛門、有法號,還會出書,評語卻是『愛狗如命』、『與愛犬情如母子』........
相隔廿多年,卻有差天共地的評論,皆因當年的少眾行為如今已成了潮流,但潮流漠卻視了一切,將此等行為等同愛的表現。曾在街上目睹穿上Burberry格子衣或是花布裙的小狗,也見過架上太陽鏡的大狗,但最令我反感的,是看見那四隻腳上均被主人強迫穿上鞋子的小狗,望著牠們欠缺自然的步姿,便可知這兩對鞋子也不見得怎麼舒適,穿著它們只換來途人一句"好得意"和主人滿足的回報微笑!
回想起小學時期,我家也飼養了一頭中型唐犬,名叫Peggy,那時Peggy已經在我家生活了多年,一次寒冬,母親將兩條毛巾縫在一起,然後纏繞在牠身體,好讓牠更溫暖,看到穿了毛巾衣的Peggy,我感到很可愛,於是不理牠的不斷擺脫,我仍然強行將毛巾衣再次纏著牠,這個動作我們重覆了多次,最後,我敵不過牠,但反叛的我仍要將毛巾放在牠身傍,來個一廂情願的最後勝利!
自此,我明白到狗是不喜歡也不需要穿衣服的,人類認為好的東西,狗未必喜歡,要牠們快樂,就盡量讓牠們以最自在的方式生活!
笑到我眼淚都出,旁邊的同事以為我顛o左! 一路打一路不停地笑,一路抹眼淚!
回覆刪除dog 都會出書,鄺小姐的亞Cash 可能已經好像亞笑一樣,進化到會討利
是了。
真係人都顛呀!
[版主回覆06/11/2008 12:10:00]Excusez-moi! 阿笑不同,她的利是全是大家自發性給予的,絕無強迫成分!
有d人真係愛狗如命架~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06/13/2008 14:26:00]我都知! 但有d行為真係過火o左! 失o左理智!